青岛房地产二审诉讼律师网站logo

律师咨询电话:15650180060

常见问题

因物业没有及时通知停水停电而造成损失的,业主该怎么办?

来源:青岛房地产二审诉讼律师网时间:2023-02-22 21:07:51

  如果因物业没有及时通知停水停电而造成损失的,业主可以要求物业赔偿损失,具体做法如下:

  首先,如果物业管理合同中对此有相关约定的,业主可按照约定向物业索偿。

  一般合同上有说怎么办的,就怎么办,省得自己再想解决办法,而且要是对方不肯认的话,那么就会比较麻烦。所以,要是你们之间有关于这方面的约定的,那么就按照约定的来就行了。

  其次,如果物业管理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,那可与物业或物业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协商,要求其赔偿损失。

  要是没什么大损失,而且双方的责任也很明确的,那么找对方协商就能较快解决,方便省事。

  最后,如果协商不成,那业主可以收集资料到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赔偿损失。

  一般来说,这个收集的证据,主要是对自己受到的损失进行拍照取证。当然,要是有更直接的证据,也要一起保留。

相关阅读:

律师支招:遭遇房屋质量问题,应该如何处理?
律师解析:不签合同的租房纠纷,应该如何处理?
遇到房产纠纷,应该如何处理?
青岛律师提醒:找中介租房,这些事项要注意!
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有哪些风险?
青岛房地产二审诉讼律师李李个人证件照

联系律师

青岛房地产二审诉讼律师:李李

咨询电话:15650180060

联系邮箱:qdll2005@163.com

执业律所:上海锦天城(青岛)律师事务所

办公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8号中铁青岛中心大厦43楼

法律专长:房地产诉讼

在线咨询

律师微信

律师微信二维码